2007年2月1日 星期四

開始了!

開始了。雖不是千呼萬喚,但確實有不少朋友問我為何不寫網誌。

我曾經認為過去一些在電郵上的私人交流,實在毋須公開交代,畢竟這是我與對話者之間的意見分享,與其他第三者無關,亦不能單憑我一方面去公開或論述,這是最基本對朋友的尊重,如果你不懂,你確實是沒有家教!

我們社會尚有可取之處,乃在法治之中尚存一息的思想和言論自由。在普通法之下討論犯罪,就必須包含在思想動機(mens rea)和行動(actus reus)兩項因素同時並存成立的情況下, 才可以定罪。

譬如我是一個好色之徒,見到靚女時有不軌的思想,你儘可以在道德上譴責我,但不可以說我已犯了非禮罪。即使如此,我仍認為悍衛思想自由,是對人性和個人價值的肯定,你懶得理我自甘墜落,滿腦歪念,也不認同任何人有權去支配其他人的思想。

在大學讀過何謂民主政治的,都明白民主社會之所以容許反對者的存在,是一種監督與平衡,以避免當權者濫權腐化瀆職。但很可惜,有白鴿黨的領導與部份元老欺世盜名,為了戀棧權位,竟然將四十年前的文革手法,從歷史垃圾埋裏翻摷出來,肆意侵犯私隱,扣帽子,無證無據,以言入罪,提早向公眾示範了他朝一旦執政之後所做的首要工作,真是苦口婆心。

所謂事無不可對人言,加上「真兄弟」風波之後,我也毋須刻意站在幕後,倒不如為了悍衛香港社會和網誌世界的思想和言論自由,開闢園地暢所欲言。歡迎各位進來品評,你有證有據,大罵我是共匪又如何?我不會仿效「真兄弟」一如國內對付媒體的做法,對所有意見留言作出限制,要預先審查檢視才允許出街,因為我懂得尊重他人,我是有家教的。

3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公公:

何必用“真兄弟”開始。假作真時真亦假!

我現出差在越南,頭次到這,一切都很新鮮。剛才在路上給電單車海嚇了一跳,都說臺灣多電單車的,您還沒有來過胡志明市吧!滿城盡駕電單車,其他車輛都是少數異類!

CY

Unknown 提到...

為自由飲杯!

公公 提到...

CY:

感謝你成為這裏第一位留言者。其實早於去年「真兄弟」事件如火如荼之時,我經已計劃有朝一天公開談論事實真相,總要比那些藏頭露尾,鼠竊狗偷,不肯露面,欺世盜名,假借民主自由人權旗幟的「真兄弟」,來得光明磊落。

至於電單車海(或者單車海),其實我三十四年前在上海外灘和廣州見識過,至今仍深印於腦海中。令我感到可惜的是,一九七五年四月南越政府倒台之前,西貢曾經有東方小巴黎之稱,當年香港人到西貢旅遊,就有如今天到曼谷一樣,可是現今越南對外開放也有十多年了,胡志明市至今仍未能回復昔日的繁華。

公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