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問英語水平絕非頂尖,甚至遠不及我幾位正在中大就讀的學妹。大學裏面,學生之間的英語能力確是良莠不齊,可是同時代成長,接受了同等長度時間的教育,為何會存在那麼大的偏差?只要稍作統計和科學分析,就會發現大學生的英語能力,跟他們源自的中學有莫大的關連。
香港的英語教學出了甚麼問題?大概不時看報章講述學生的語文水平下降,老師的語文基準試不合格率,大學的教學語文「國際化」,甚至從林林種種的補習英語廣告,可以感受得到。可是,時下不少標榜能夠增強個人英語能力的教學方法,又是否正確和合乎科學呢?
早前看了一篇「八成學生讀錯常用英語」的報導(見於《東方日報》2008 年 10 月 14 日 A18 版),提及一所英語培訓機構訪問了 500 名小四至中三的學生,說大部份學生讀錯 estate,又搞不清 comb 和 come,bad 和 bed,full 和 fool 等等,於是香港教育學院評估研究及發展中心的顧問李亦鵬,就主張初中英語課程應加入學習國際音標,並且認為這樣會對學習英語事半功倍。
這些所謂顧問專家的意見是否可取,實在十分值得商榷。從香港學生學習的表層意識而論,香港沿用的「填鴨式教育」,各科強調背誦,實際上是產生「只求分數,不求甚解」的後果;以我的親身經歷,確實有不少同輩的同學到了大學本科階段,仍然說英文發音是要「背」的!我相信在香港中學生當中,這個情況十分普遍。
先談談:「專家」指大部份被訪學生都將 estate 的重音放在第二節是錯誤讀法,「專家」這個說法,錯在那裏?
大家不妨到網頁 http://www.thefreedictionary.com/estate 聽聽 estate 這個字的美式和英式發音。很明顯,「專家」一定是國際音標的盲目信奉者,尤其集中參考美國出版的字典,於是認為 estate 的重音,應該放在首端,讀作 [ 'isteit ](首重尾輕),但事實上,英式讀法是兩個音節皆重的 [ 'is'teit ],「專家」採用了美式口音作為對錯準則,於是問題來了。
那麼 pass 又應該怎樣讀才對呢?美國人讀 [ 'pe:s ],英國人讀 [ 'pa:s ],美國人又會不會聽不懂英國人講 pass 呢?如果香港那些真是「專家」,為何不找一個英美發音一致,但相信有九成以上香港人都會讀錯的常用字 discount(首重尾輕才是正確)去考學生呢?
事實上,世界上有不少廣泛使用的語言,都存在地域口音(方言)的問題,例如漢語的方言超過 250 種,法語主要也有本土(分南、北口音)、魁北克、非洲(前殖民地)口音,德語也分南、北和瑞士、奧地利德語等。至於英語,在英倫本土各地(牛津、約克、曼徹斯特、蘇格蘭等)都有不同口音,還有一種很特殊的現象,存在一種源自工人和低下階層的口音(例如:球星碧咸的口音),以至遍佈全球的前英國殖民地,於是又有美國音、澳洲音、新加坡音 "Singlish"、香港音、非洲音等等。
但這些語言,總自行以某一方言作為正宗標準,例如漢語以北京口音為正宗,法語以巴黎口音為正宗,德語以漢諾威地區的口音為標準德語(Hochdeutsch),而英語乃普遍接受牛津音(英女王及王室使用的口音)為正宗。
因此,「專家」以 estate 為例,選用美式口音作為發音標準的參考值,已是原則性犯錯。但我認為,語言是一種有具生命性質的媒體,同一種語文在各地域產生不同口音偏差,輕重音位罝不同,在所難免,除非是完全錯音(例如:open 和 oven ),否則不應過份強調學生讀錯。經常指責學生犯錯,對促進學生的學習態度,不單止一點幫助也沒有,更打擊了學生的自信心和學習意慾,結果當然是「遇錯越錯」!
另一問題是:使用音標輔助學習英語,是否真的事半功倍呢?我的看法是否定的。
強制初中生在英語課程中學習音標,按他們習慣以背誦方式學習而言,與強制他們多學另一種外語,其實沒有多大分別;要學生額外強記更多,只會適得其反。
從語言學的角度分析,英語和其他歐洲語言,都使用拼音文字。但我們學習法語、意大利語、德語、西班牙語、葡萄牙語等,通通都不需要使用音標,只有英語例外,這是因為英語是一種混雜語言,因為歷史因素,使到英語的發音和文法,受到歐洲多種語言的影響,變得毫無規律,例如: one 和 won 讀音相同,open 的讀音 oven 不能類推,就是明顯的例子。
可是其他歐洲語,都各自有其標準的拼音法則,只要掌握了這些標準讀音方法,所有字都可以一看就讀得出來,因此學法語、德語等不需要用音標輔助。
但英語始終離不過拼音文字的本源,總存在其某些拼音秩序,要靈活使用,還免不了多聽、多用、多講,怕犯錯而不敢講,是學習語言的大忌。香港某些中學出來的學生,英語能力較好,我認為除了同學的資質以外,長時間在校園學習生活空間中聽、寫、講英語,日子有功,很自然地就會掌握得到。
我很奇怪香港那些所謂英語教學「專家」,他們所想的,總是離不開格律性「要學懂 A,就先學好 B」的課堂教學框架,又為何不叫學校採用活動教學法,設立「K 房」,強制學生上課唱英語流行曲,我相信這樣學習英語,才會事半功倍。
試想想,你的小孩子牙牙學語時,你會先教他們音標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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